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乡镇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委办[2001]30号)文件精神,东港镇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党委部门
组织:编制2名,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党校等工作。
宣传:编制1名,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统战:编制1名,负责统一战线和宗教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编制7名,设正副主任3名
负责秘书、资料、人大、政协日常工作,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经济建设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编制4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工作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经济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商业、供电、供水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编制4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侨务、侨联、残联和村镇规划建设、房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四)农业办公室,编制3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等工作。
(五)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4名,设正副主任2名。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六)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1名,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
负责联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治安、调解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