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30 17: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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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期间,我县继续维持干旱,少雨天气;加之民间扫墓祭祖活动增加,极易因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存在森林火险隐患极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生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森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能力,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维护林区稳定,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工作部署

(一)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做好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门动员部署。

(二)各村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挂钩村的镇领导及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于41日前分赴所挂钩的村,与当地主要领导共同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对本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各村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于330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备案。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22日至430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编制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办);

2)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关于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办<镇森防办>,责任单位:镇农林水服务中心);

3)利用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牵头单位:镇宣传部门);

4)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教育组);

5)镇直各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增强村(居)民森林防灭火意识(责任单位:镇直各有关单位)。

2.各村(社区)委会:

1)在本辖区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

2)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发放“关于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

3)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

(二)全面防范阶段(323日至415日)

1.“包山头”。村主要干部要坐镇指挥,落实村级护林员包片、村“两委”干部包山林承包户、山林承包户包承包区域,建立村、山林承包户、村级护林员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各村)。

2.“守路口”。在本辖区主要进山路口每日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站点工作人员设卡检查时段为每日7时至19时),张贴《禁火令》、标语及防火须知,悬挂横幅,对进山车辆、人员逐一检查、教育并造册登记,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携带香烛、纸钱、爆竹等物品进山祭祀行为(责任单位:各村)。

3.“盯重点”。盯住发生过或易发生火灾的山头、采伐迹地等重点区域,特别是坟墓比较集中的山头地段要落实专人监管,开设防灭火隔离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盯住林区及林区边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盯住老人、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面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可燃物”的“五清”专项行动,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保护全森林资源(责任单位:各村)。

4.“签责任”。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行政村与自然村要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并落实村(社区)与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责任单位:各村)。

5.“打早小”。要加强扑火器材、工具的购买,储备能够满足扑救山火的工具,及时整修维护,确保随时拿得出、用得上;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及专职护林员在清明节前要进行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演练,全面上岗执勤,靠前驻防、严阵以待;综合利用监控、瞭望、护林员“三位一体”巡护方式,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施救,做到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扑火人员,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镇森防办>

6.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依法强化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管理办、镇市场监管所)。

(三)分析总结阶段(4月底前)

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更好推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单位: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值守,加强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时组织核查林火卫星监测热点,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确保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村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双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森防工作负责同志和专职护林员要保持手机全天开机,确保联系通畅。鉴于清明节期间(41日至410日)森林防灭火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一律取消休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值守工作,严禁值守人员擅自脱岗,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天下午5时前必须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报送情况。

(三)科学扑救,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山火,各地要按照《东港镇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立即启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法,村主要干部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进行调度指挥,迅速组织村级森林扑火队、村级巡山护林队等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早期处置,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严防小火酿成大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森林火灾现场,指导相关村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对持续燃烧两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并视火情态势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救灾工作需要,迅速调度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视情况调度辖区内其他消防队伍增援,或请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

(四)依法治火,严厉打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群众及时提供线索信息,积极向镇森防办或当地政府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森林火警电话:12119)。林业公安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并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等媒体对肇事者给予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强化督导,落实整改。清明节期间,镇森防办将利用远程监控、无人机巡查、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指导;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在近期组织督查组,对全镇各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直赴村、山边、林边、路边等山头地块和重点部位,督查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组指出的存在问题,各地要及时落实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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