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东港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东港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当前我镇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已达橙色,清明节即将到来,极易因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3月21日,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就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压实责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2022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委办电〔2022〕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森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能力;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工作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维护林区稳定,实现“平安清明”。
二、工作部署
(一)召开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各村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镇各挂钩村工作组于4月1日前分赴所挂钩的村,与村共同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对本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各村要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于3月29日前报镇(森防办)备案。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至4月30日)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编制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镇森防办);
(2)及时发布禁火令(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镇森防办);
(3)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关于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镇森防办、公共服务办);
(4)利用各类渠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牵头单位:镇党建办,责任单位镇森防办);
(5)利用发送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森防办、电信、移动、联通);
(6)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镇教育组、镇森防办);
(7)镇直各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村(居)民森林防灭火意识(责任单位:镇直各有关单位)。
2.镇:
(1)在本辖区(包括主要进山路口)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
(2)在本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处以及过境国道、省道、县道沿途车站、互通立交等区域,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参与单位:各村);
(3)组织本辖区各单位、企业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3.各村(居)委会:
(1)在本辖区悬挂森林防灭火宣传横幅、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
(2)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发放“关于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
(3)利用“村村通”广播播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
(二)全面防范阶段(3月26日至4月15日)
1.“包山头”。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挂片同志要深入所挂驻村,落实专职护林员包片、村干部包山林承包户、山林承包户包承包区域,建立镇、村、山林承包户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全覆盖。
2.“守路口”。在本辖区主要进山路口每日设立统一标识的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站点工作人员设卡检查时段为每日7时至18时),张贴《禁火令》、标语及防火须知,悬挂横幅,对进山车辆、人员逐一检查、教育并造册登记,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携带香烛、纸钱、爆竹等物品进山祭祀行为。
3.“盯重点”。根据《广东省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在高火险天气和禁火令期间,规定区域内禁止一切农事用火。盯住发生过或易发生火灾的山头、采伐迹地等重点区域,特别是坟墓比较集中的山头地段要落实专人监管,开设防灭火隔离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盯住林区及林区边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盯住老人、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此外,要持续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可燃物”的“五清”专项行动,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保护全镇森林资源。
4.“签责任”。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镇与村要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并落实村与林地经营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
5.“打早小”。要储备充足的扑救山火工具,及时整修维护,确保随时拿得出、用得上;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及专职护林员在清明节前要进行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演练,全面上岗执勤,靠前驻防、严阵以待;综合利用监控、瞭望、护林员“三位一体”巡护方式,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施救,做到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扑火人员,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6.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依法强化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管理所)。
(三)分析总结阶段(4月底前)
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更好推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单位: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及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作为、措施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频发、多发,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值守,加强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时组织核查林火卫星监测热点,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确保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各村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双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森防工作负责同志和专职护林员要保持手机全天开机,确保联系通畅。鉴于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4月10日)森林防灭火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镇、村和镇直有关单位一律取消休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值守工作,严禁值守人员擅自脱岗,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天下午3时前必须向镇应急办报送情况。
(三)科学扑救,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山火,各地要按照《东港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立即启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法,镇派出领导赶赴火场进行调度指挥,迅速组织镇、村森林扑火队、专职护林员和村级巡山护林队等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早期处置,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严防小火酿成大灾。对持续燃烧两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镇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并视火情态势报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山火扑灭后,各地要按照“3+3+3+1”装备标准清理火场,即3名队伍使用水枪,3名队员使用二号工具,3名队员使用锄头(铁锹),1名队员使用油锯,并落实专人看守火场,严防山火复燃。
(四)依法治火,严厉打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猎火行动2022”,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鼓励群众及时提供线索信息,积极向镇森防办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森林火警电话:12119)。镇派出所要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并结合曝光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树立法律权威,形成教育震慑氛围。
(五)强化督导,落实整改。清明节期间,县森防办将利用远程监控、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在近期组织督查组,直赴镇村、山边、林边、路边等山头地块和重点部位,督查各镇(场)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组指出的存在问题,各地要及时落实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