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镇创建美丽圩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部署及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圩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圩镇联结城乡、辐射农村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根据省《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粤乡振组〔2021〕8 号)、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创建美丽圩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揭乡振组〔2021〕12 号)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惠来县创建美丽圩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乡振组[2021]7号 )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进农民就近城市化和农业就近产业化,实现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镇村统筹,城乡融合。以镇为基本单元和实施主体,开展全域人居环境整治,补齐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同步推进美丽圩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综合考虑我镇实际,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镇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历史人文、乡土文化等要素,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因地制宜确定创建主题,彰显人文内涵,注重乡土文化保护和传承,引导美丽圩镇特色化、品质化建设发展。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重大部署,推动绿色发展,创建美丽圩镇。
(四)产业带动,强镇兴村。按照“一镇一业”发展思路, 通过承接和发展特色产业聚集生产要素和人气,增强辐射能力,提升镇域经济实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强化主体责任,依据镇域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美丽圩镇创建规划,立足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深度发掘圩镇提升潜力,遵循客观规律,避免大拆大建。坚持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圩镇创建全过程,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家园。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完成圩镇“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2022年,全面完成镇域环境基础整治,圩镇达到“宜居美丽圩镇标准”,推进“示范美丽圩镇标准”创建。力争在2022年6月前完成美丽圩镇创建。
四、实施范围
东港镇镇域,包括东港村、长青村。
五、主要任务
(一)创建美丽圩镇
根据圩镇的功能,结合我镇自然资源禀赋、历史人文、优势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我镇以生态发展镇为发展思路,以“红色重镇、美丽东港”为主题开展美丽圩镇创建。
(二)全面提升圩镇风貌
1.实施圩镇综合整治行动。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六乱”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拆除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 乱搭乱建、违法建筑,拆除或修缮废弃危旧建筑;整治河道、池塘、沟渠等水域和房前屋后、街巷、居民区、农贸市场等区域乱堆乱放;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公共空间乱贴乱画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镇规划建设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执法办、水利所按职责分别负责)
2.开展“三项治理”。集中开展垃圾、污水和公厕三个专项治理,清理积存垃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备分类清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圩镇公共厕所,升级改造老旧公共厕所,打造规范干净整洁有序的圩镇环境。(镇规划建设办、生态环境保护办、农业农村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开展“三线”整治。统筹推进镇域“三线”整治,规范户外线缆架设,清理整治户外架空线缆违章乱架设、乱拉挂行为,统筹推进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等架空线缆共杆共建,同走向、同高度;鼓励有条件的圩镇开展“三线”下地, 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消除空中“蜘蛛网”。(镇经济发展办、供电所、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配合)
4.开展圩镇碧道建设。规划建设圩镇乡野型碧道、自然生态型碧道以及由周边乡村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构成的“微碧道”,统筹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和水经济。(镇水利所牵头负责,镇生态环境保护办、镇农业农村办、镇规划建设办配合)
5.打造美丽圩镇风貌带。结合本地人口、产业、风土人情、文化传统等因素,彰显地域特色,对圩镇中心及主街区沿线的建筑立面进行特色化风貌适度改造(或全面改造),推进历史建筑保护活化,打造特色街区。统筹镇村“三旧”改造、碧道、绿道、健身步道、公园、广场、 街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绿化改造,建设街头景观小品、圩镇标志性建筑,绿化美化亮化圩镇环境,建设美丽圩镇风貌带。(镇规划建设办、镇农业农村办、镇文化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补强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1.推进圩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圩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提高污水收集覆盖面。抓好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镇生态环境保护办、镇规划建设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2.改造提升圩镇农贸市场。开展圩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 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合理扩大规模和服务半径,配置检测检疫设备,形成整洁卫生、管理有序、质量安全的综合型农贸市场。(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别负责)
3.改造提升圩镇文体中心。因地制宜打造圩镇文体活动中心。依托圩镇原有体育场地设施、文化站、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文化设施,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建设若干个实用且对居民开放的圩镇文化书屋。按需完善圩镇综合文化站功能场室、设备设施,提升服务效能。(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
4.改造提升圩镇文化(体育)公园。通过景墙、石碑、亭廊等景观元素,挖掘、提炼、展示本地历史文化和名人事迹。以见缝插绿的方式,结合地形特点适当增加小微游园、街头绿地、文化(体育)公园等绿地数量。(镇文化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5.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镇级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健康圩镇。推进农村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等化。积极推进镇域学前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物流服务,加强各镇综合运行服务站建设。完善配送投递网络,加快快递服务网点建设。(镇卫生院、教育组、公共服务办、经济发展办、邮政按职责分别负责)
6.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结合“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优化镇村交通设施,推进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缓解人流密集区“停车难” 问题。完善公共供水保障。推进圩镇消防、防洪排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障圩镇安全。推进智慧化改造,提高超高清网络承载能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建立快速反应、高效办事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整合资源、融合创新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镇派出所、水利所、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办、公共服务办、消防站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1.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南药、凤梨、家禽等农业产业链“链长制”产业和冬瓜、苦瓜等为重点,拓展“网络节+云展会”模式,打造农产品品牌,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以南药、凤梨、家禽等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为支撑,培育地方特色富民兴村产业与主导产业,推进一产“接二连三”发展,促进就地就近产业化。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镇科技协会配合)
2.优化产业布局和发展环境。推进镇域产业聚集,打造一个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明显、产业链条较全、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以圩镇驻地为中心的特色专业镇建设,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覆盖。优化营商环境,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支持乡贤回乡创业。(镇经济发展办、公共服务办(人社所)、农业农村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水平。以镇为基本单元,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共建农文旅深度融合型产业园区。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民宿、镇村旅游、镇村文创、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引导镇域特色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在镇村融合发展,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镇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4.推广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发挥金融在镇村产业发展中的血液功能,帮助农村居民自主创业,做大农村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激发农村商业活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
(五)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
1.强化镇村党委龙头作用。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选优配强镇村领导班子,强化镇村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强镇村人员队伍建设。把美丽圩镇创建纳入镇村党建部署、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升级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镇党建工作办负责)
2.全面提升镇村各领域党组织组织力。推动镇村各领域党组织应建尽建、优化设置。深化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各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调整配强镇村各领域党组织书记,发挥头雁在圩镇创建带动推动作用。(镇党建工作办负责)
3.提升镇村基层治理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百镇千村” 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创新乡村德治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自我管理服务、自我约束的同时,履行好公益职能,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镇公共服务办、团镇委、镇妇联配合)
4.开展文明圩镇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文明镇村创建提质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圩镇创建活动,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圩镇居民文明良好生活习惯,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乡风文明。(镇党建工作办牵头负责)
5.实施基层网格化治理。进一步健全镇村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完善“网格长+网格员+志愿者”机制,提高网格化治理能力,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结构体系,建立健全美丽圩镇长效管护机制。(镇综合治理办牵头负责)
六、工作步骤
(一)2021年11月,组织部署阶段。成立镇美丽圩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1),出台美丽圩镇创建专项规划编制、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碧道建设、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文明圩镇创建、“网格化”治理、普惠金融服务、党建引领、长效管护机制等九项工作指引(具体分工见附件 2)。
(二)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圩镇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确保所有建设项目有规可依,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安排有序。创建期间注重施工监督、验收等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工。力争2022 年 6 月前基本完成美丽圩镇建设,圩镇整治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三)2022年11月至12月,评估验收阶段。完成美丽圩镇创建工作,接受由相关部门、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评估组进行评估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镇美丽圩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镇委、镇人大和镇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 牵头统筹推进美丽圩镇创建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专项工作。镇美丽圩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出台举措。镇党委、政府是美丽圩镇创建的实施主体。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要将美丽圩镇建设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阶段工作重点,要强化力量配备,落实保障措施,做好具体工作落实、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
(二)强化政策保障。创新管理机制,按照依法放权、权责一致的原则,因地制宜履行镇级管理权限,有效破解美丽圩镇中各类难题。实施鼓励性落户政策,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在圩镇落户。全面落实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用地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镇要将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优先用于美丽圩镇建设;要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申报中央、省专项资金;要把美丽圩镇专项规划和创建资金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债券资金要优先支持美丽圩镇建设。依法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对美丽圩镇的金融服务,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使用新增债券、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美丽圩镇创建,以及奖补激励资金。
(四)强化用地保障。镇要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安排(不少于 10%)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用地需求的土地指标要优先保障美丽圩镇创建用地,探索建立用地指标差异化分配机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政策。
(五)强化人才支持。要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和“三支一扶”专业化技术人员作用。镇要引入专业团队做好全过程的专业执行和技术服务。要加强镇级规划、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探索建立驻镇设计师制度。加强对镇村主要领导、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六)强化考核评估。把美丽圩镇创建行动工作列入镇、村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目标内容。成立美丽圩镇建设督导组,由镇人大主席担任组长,负责对镇美丽圩镇建设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美丽圩镇建设进度、成效将作为镇村党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对美丽圩镇创建工作的宣传, 调动基层干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浓烈氛围。
附件:1.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编制相关工作指引任务分工
3.达标美丽圩镇标准
4.示范美丽圩镇标准
附件 1
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志坚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方少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方松坤 镇人大主席
胡焕杰 镇党委副书记
郑 斌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振帆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长
谢 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焕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奕羽 镇党委委员(组织)
严喜南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
黄钧怀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钟晓玫 镇人大副主席、镇科技协会会长
黄 挺 副镇长
谢浮洋 二级主任科员
陈建进 四级主任科员
陈水镇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余增辉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吴冰沁 镇党建工作办负责人
许玉林 镇公共服务办(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主任
郑泽南 镇综合治理办(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陈泽鹏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卢文胆 镇经济发展办(财政办)主任
林凯文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卢和茂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利所)主任
王镇榕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方军池 镇派出所所长
许耀辉 镇卫生院院长
方文龙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坤波 镇供电所所长
邓少敏 镇教育组组长
林永南 东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 庄 长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方松坤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黄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凯文同志兼任, 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议、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及考核工作。
附件2
编制相关工作指引任务分工
一、镇规划建设办负责牵头制订《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作指引》、《惠来县美丽圩镇长效管护机制工作指引》。
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利所)负责牵头制订《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碧道建设工作指引》。
三、镇农业农村办负责牵头制订《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
四、镇党建工作办负责牵头制订《惠来县东港镇文明圩镇创建工作指引》、《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党建引领工作指引》。
五、镇综合治理办负责牵头制订《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网格化”治理工作指引》。
六、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制订《惠来县东港镇美丽圩镇创建普惠金融服务工作指引》
附件3
宜居美丽圩镇标准
附件4
示范美丽圩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