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又是一年新,满眼丹枫映白苹。不知不觉间,2021年已经进入尾声,我们也迎来了第八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12月4日上午,惠城镇政府组织镇司法所、惠城镇社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在惠来县人民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禁毒宣传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禁毒意识,打造“普法+禁毒”宣传共同体,形成懂法守法、识毒拒毒的社会氛围。
惠城镇镇长杨松泉、副书记林庆林、副书记林玉标、党委委员王静娴、副镇长陈海鹏、二级主任科员林国铿、镇政府工作人员、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天蓝社工共50余人参与了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以普及法律和禁毒知识为主线,通过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小红本)》、法治宣传资料、禁毒知识手册,设立法律咨询台与“毒品仿真模型”参观区等形式,吸引了大批群众参与。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和畅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