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惠城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群北路1号;邮编:515200;电话:0663-6632313;传真:0663-66329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了惠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163条相关信息,其中转发上级相关会议新闻通稿121条,主动公开业务工作动态4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办事指南、政府日常动态、部门文件等。
2021年全年,我镇门户网站共收到5条网友留言,均按规定及时回复。
2021年全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管理镇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我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一是对各级栏目及其子栏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做到信息发布均按照实际要求进行更新,发布的信息内容文字排版规范而且数据信息准确。二是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管责任,加强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纠错意见。
(五)监督保障
为了更好的运行政务信息公开,我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我们对于市、县级开展的测评、第三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群众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也及时采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发布信息量不够多。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理念,增大发布信息的频率及数量。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是按照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惠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