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惠城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群北路1号;邮编:515200;电话:0663-6632313;传真:0663-66329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37条相关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办事指南、政府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
2023年全年,我镇门户网站共收到14条网友留言,均按规定及时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全部按规定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惠城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惠城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定期梳理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更新政府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惠城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一是优化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并不断更新调整政府网站目录设置和内容,使各目录内容更加清晰、网站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二是转化运营方式,在人员配备上,我镇选优配强,主动发挥年轻人在平台上的活力和创新力;在内容上,除了传统的文字公开方式外,积极采取通俗易懂的表格、图片等方式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贴近民生。
(五)监督保障
为了更好的运行政务信息公开,我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开展自查,督促责任人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责任,完善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纠错意见,积极采纳群众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网站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信息内容分布不均,信息公开的重点大多集中在业务工作上,部分板块信息公开内容较少。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内容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梳理明确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
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平台运营管理。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和更新,严格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及时清理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