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粤森防办〔2020〕12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决不让风险叠加碰头,不给全镇疫情防控添乱,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防控工作,经研究,镇决定成立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临时指挥部:
总 指 挥:陈朝泽
副总指挥:黄鸿凯
成员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临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黄瑞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相应成立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临时领导机构及扑火队伍。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建设,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各村要切实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亲自检查,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各村干部尤其是主要干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全民森林防火氛围
各村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广播、微信、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火防灾,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时刻提醒群众安全用火。要广泛开展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从正反两方面教育群众,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管火源,消除隐患
各村要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要增加护林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各村要组织巡护人员,严密监控山坟较为集中的山头地段,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严防死守。二要继续严格执行炼山管理规定,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审批,从4月1日至4月30日全镇禁止一切炼山作业,凡发现违法炼山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给予严惩。三要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各村要在林区显眼处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组织力量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布点,对进山人员实行登记追踪监督管理制度,坚决制止携带香烛、纸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山祭祀,对不听劝告的,一律予以没收销毁。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置违规用火。各村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巡逻,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坚决处置一切违规用火,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五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调度,确保安全
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防火的特殊时期,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各村从4月1日至4月10日一律不准放假。各村要增加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和“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及时核查、反馈林火卫星热点信息,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各村要落实好经费,对森林扑火机具进行检修和配置,确保机具性能良好和储备充足。各村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要全面执勤上岗,严阵待命,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快速出击,做到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在组织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扑救山火工作,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以及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大查处,震慑犯罪
各村要加大森林火案查处力度,高度重视火案的侦破和查处工作。对发生山火的,镇林业站和派出所对山火肇事者要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做到发生一宗,查处一宗,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决不能包庇袒护肇事者,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华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