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2018-09-1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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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牵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执行中央、省、市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代编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编制、审核和执行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构建“大财政大预算”格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建设和管理财政资金项目库。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拟订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全县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县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督管理“收支两条线”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督驻惠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五)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监管。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承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县级统筹财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其执行。构建全县财政资金使用监测平台。

(八)组织编制和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险资金。

(九)负责县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工作。组织代编县级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预算,统筹调度县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安排研究。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务总监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县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三)管理全县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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