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和原广东省物价局、原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8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靖海镇自来水供水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并拟出靖海镇自来水价格听证方案,依照程序召开价格制定听证会,征求听证会参加人和有关部门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靖海镇自来水价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2.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7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3.50元/立方米;趸售1.70元/立方米。
二、对供水价格类别的划分,供水企业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供水价格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