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好大项目建设,改善林樟村与五福田村两村交通条件,弘扬革命传统精神,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我局拟组织审核《惠来县林樟村至五福田村“四好农村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工程》概算。为保证审核质量,特向社会遴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一、委托单位: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委托内容:惠来县林樟村至五福田村“四好农村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工程路线起点位于下林樟村,与G238线(原S236线)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上林樟、蛇头坑、妹仔坑,终点止于五福田村,与Y170线相交,终点桩号为K4+968.57,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全长4.969公里。
项目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9米,横断面布置为:5.0米(行车道)+2×1.0米(土路肩铺草皮)+2.0米(右侧人行道)=9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桥涵与路基同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通防护工程,另外配套人行道、绿化工程、休闲设施等。概算总投资4013.79万元。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皆可进行申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2、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工作,确定至少1 名联系人并确保有效联系,负责与委托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3、应按确定的工作时间,及时开展工作。
4、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对不具备咨询评估深度的或资料缺失的,应在接收委托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函件,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补充完备的相关资料。
5、在概算审核工作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原则上应召开专家评审会或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在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后、提出概算审核报告前,应书面征求项目单位和编制单位意见,并对其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就初步审核意见存在争议且不可调和的,应及时向委托单位反映,由委托单位通过召开协调会或其他形式解决。
6、出具的项目概算书审核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依据、审核调整情况说明、概算投资审核对比表、结论和建议。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请编制《申请书》(格式自拟,申请书包括报价表),并于2021年6月28日17:00前将申请书密封后寄至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相关条件要求等方面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
五、其他相关事宜
1、编制经费。概算审核服务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等规定执行。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方 伟 13729480393 6623387
传 真:6695387
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15号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