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1:53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明确各股室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我局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工作、阳光运行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督察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和乱公开现象发生。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明确信息的审核、发布等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阵地、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群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宽主动公开的广度。二是强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