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惠来县能源局的批复(惠机编[2011]3号)

时间:2018-06-19 20:0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设立惠来县能源局的请示”悉。

根据省市的机构设置,为更好地适应我县能源大县发展要求,服务我县能源建设。经研究,同意设立惠来县能源局,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单位。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国家、省、市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组织拟订本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有关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标准,参与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能源行业节能和资金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发布相关能源信息;协助做好县内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商业石油储备。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定行政编制2名(在发改局内部调剂),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其中:设局长1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副局长1名(副科级)。

惠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38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