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局始终把各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和历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清理排查,实行局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到人。12月19日,在县局主要领导的指挥协调下,成功裁决处罚一宗历时11年之久的重点信访积案。
2007年5月21日14时许,县鳌江镇鸟坑村民高某弟之子高某维、高某坚在鳌江小学上学时因小故与同学高某来、高某兴发生口角吵架。放学后、高某来、高某兴将在学校被打的事告诉其父亲高某顺等家人。高某顺遂即带领高某国等人到高某弟家质问,双方因言语不合引发争吵打架,致高某弟、高某维、高某坚父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案件发生后,鳌江派出所受理案件进行办理,但三年后高某弟因病去世等诸多因素,致使案件久拖11年之久未能办结。2018年8月31日,高某维、高某英等人到来上访,要求给予一个公正的说法和尽快处理的问题。副县长、公安局长罗少鸿接访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信访人高某英等人分析案情的实质,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疑问答复,促使信访人解开心结,表示相信公安机关对该案公正处理。
2018年12月19日,在局主要领导的指挥下,法制和信访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鳌江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高某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高某顺殴打他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合并执行拘留20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高某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并执行行政拘留羁押于县拘留所。
至此,一宗久拖11年之久的重点信访积案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