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粤居码”?
“粤居码”是广东省公安厅在“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内部署的,面向在粤所有居住人员推出的,以公民身份号码、在粤居住地址和居住时间为组合的信任根,是群众在粤居住生活的凭证。
(二)“粤居码”有什么作用? 持有“粤居码”,高质高效“码上生活”。今后通过手机实现“一键领码,扫码登记,持码查询,亮码服务”,申领了“粤居码”六个月后,属于流动人口人员可以在“粤居码”里“我的证照”申办居住证电子证照,实现居住证与“粤居码”有机结合,拥有居住证的功能。 “粤居码”是成为在粤实有人口身份证明、居住信息的权威凭证。 在粤实有人口:包括本省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国境外人员等。 (三)如何注册“粤居码”? 1、扫码登录“粤治安”小程序 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识别进入“粤治安” 微信小程序。 2、实名验证 点击“粤治安”后在个人中心内进行实名验证,并按照流程进行验证。 3、点击住址管理 在主界面后点击“个人地址”。 4、点击居住地 “+新增” 选择你所居住的街道后,选择建筑物、选择房号或室号。 5、后台审批通过后,设为常住地 系统将采集的相关居住地址(可能一人有多条居住地址),请按实际选择其中一条设置为“设为常住地”。 6、添加同住人 提醒:只能添加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其他年龄需自行申报。 (四)申请“粤居码”注意事项 群众申办“粤居码”时需要使用标准地址。群众在申报居住信息时,如发现房屋地址与“粤居码”中使用的标准地址不一致的,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反馈,协助公安机关规范标准地址。若出现无法搜索居住地址的情况,请耐心等待,待标准地址入库后,再进行居住地址申报。
(一)流动人口零材料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领“粤居码”,居住地址获得审核的,视为已申报居住登记,登记之日自申报之日起算。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 (二)流动人口零材料免跑腿办理居住证业务 一是持有效居住证的,在“粤居码”系统内自动生成记载与持有居住证同样信息内容的居住证电子证照。 二是未持有效居住证、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系统通过运算对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群众在“粤居码”系统内自动推送提醒信息,由持码人勾选“申领电子居住证”“申领实体卡居住证”,可以全选也可以单选电子居住证。经民警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选择实体卡的,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选择自行领取还是邮寄领取。 三是居住证到期自动续签。对居住证到期需要续签的,在到期前1个月系统自动发提醒信息,经过群众点击确认即可发民警审核后自动续签。 四是中止、注销居住证。系统自动运算发现符合中止、注销情形的,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自动中止、注销居住证并告知持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