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
2、政治工作办公室
3、监督室
4、警务督察大队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6、出入境管理大队
7、治安管理大队
8、巡逻警察大队(特警大队)
9、户政管理中队
10、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1、刑事侦查大队
12、禁毒大队
13、交通警察大队
14、打击走私大队
15、看守所
16、强制戒毒所
17、拘留所
18、网络警察大队
19、法制大队
20、警务保障室
21、森林警察大队
派出机构:
1、惠城派出所
2、靖海派出所
3、隆江派出所
4、葵潭派出所
5、神泉派出所
6、仙庵派出所
7、前詹派出所
8、周田派出所
9、华湖派出所
10、东陇派出所
11、河林派出所
12、溪西派出所
13、岐石派出所
14、鳌江派出所
15、东港派出所
16、大南山派出所
17、东埔派出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公安规范性文件、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组织、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国人在惠来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
(七)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八)指导、监督、协调边防、消防工作。
(九)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十)组织实施对来惠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和侦办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监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负责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检查、督促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指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惠来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515200
办公时间:8:30-11:30 14:30-17:30
110报警电话24小时值守
联系电话:0663-6611110
负责人姓名:郭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