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惠来县现有客运企业3家,客运班车(含包车)236辆,驾驶员352位。其中:省际线路班车3辆(湖北崇阳2辆,湖南临湘1辆);市际线路班车101辆(广路班车22辆,深圳线路班车28辆,珠海线路班车4辆,佛山线路班车1辆,韶关线路班车1辆,东莞线路班车1辆,汕头线路班车43辆,汕尾线路班车1辆);县际线路班车26辆,县内客运线路班车99辆;市际包车7辆。出租车企业1家,车辆38辆。公交车公司1家,车辆30辆。危货运输企业1家,危货运输车辆20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2018年1月8日中央11部委和省政府、市政府春运工作部署,做好我县2018年春运工作。根据广东省春运工作规范和揭阳市春运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于1月 22日在县交通运输局七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春运工作会议,同时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并印发了《惠来县2018春运工作方案》和《惠来县2018年春运应急工作预案》。要求交警、交通部门以及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行驶、疲惫驾驶、酒后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运输企业对各类运输工具和设施要提前检查,禁止检查不合格的车船投入运营;各客运站场和火车站要切实加强对旅客及其携带物品的检查,有条件的站场要安装危险品检测仪,并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及时对密集客流进行引导、疏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各相关镇(场)、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通行标志标线的设置,落实防护措施,如若因未能落实防护措施而发生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公路、交警部门和各镇(场)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桥梁、隧道、高边坡、易发生塌方的路段加强巡查和监管,发现苗头及时处置,碰到情况及时汇报;交通、公路部门和镇(场)政府要预备好充足的抢险、抢修物资,认真做好抢险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治安治理,严厉打击倒卖票、车匪路霸、在客运站场和客运车辆上行窃以及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为春运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018年1月27日接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揭市交函〔2018〕136号)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于1月29日专门召开班子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春运安全生产督查专项工作。组织4个督查组,在春运期间,由局领导带队赴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车辆管控,重点驾驶员管理,实施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开展道路安全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有关企业收看“7.6”事故警示片)以及落实春运期间安全责任、措施、应急值班等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求各督查组要对所负责督查的道路运输企业每一台车辆、每一位驾驶员和逐项检查,逐项过关,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各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四个督查组在2月2日前已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每一台车辆、每一位驾驶员和押运员逐人逐车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目前,各道路运输企业对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
截至2月5日,全县投入客运班车1154辆次,发送班次2412辆次,安全运送旅客55636人次。
三、有关工作要求
交警、交通部门以及运输企业必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行驶、疲惫驾驶、酒后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运输企业对各类运输工具和设施要提前检查,禁止检查不合格的车船投入运营;各客运站场和火车站要切实加强对旅客及其携带物品的检查,有条件的站场要安装危险品检测仪,并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及时对密集客流进行引导、疏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各相关镇(场)、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通行标志标线的设置,落实防护措施,如若因未能落实防护措施而发生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公路、交警部门和各镇(场)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桥梁、隧道、高边坡、易发生塌方的路段加强巡查和监管,发现苗头及时处置,碰到情况及时汇报;交通、公路部门和镇(场)政府要预备好充足的抢险、抢修物资,认真做好抢险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的治安治理,严厉打击倒卖票、车匪路霸、在客运站场和客运车辆上行窃以及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为春运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