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交〔2018〕52号
关于印发《惠来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公路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惠来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3日
抄送:揭阳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办公室,惠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 |
惠来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扫除我县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根据《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交〔2018〕227号)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专项治理与行业监管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实现揭阳振兴发展和建成粤东新发展极,提供安全、稳定、优质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具体领导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组 长:黄瑞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方文侨(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魏永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俊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钟惠生(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高永生(县公路局副局长)
钟坤祥(县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周俊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主任:刘佳长(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方坤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方炎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股股长)
成 员:从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3人、综合运输股抽调1人集中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掌握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线索摸排、移交和统计工作,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和报表;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协调开展宣传发动和举报奖励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任务:全方位、多渠道持续滚动排查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结合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重点加强交通运输、物流托运等领域的监管和线索摸排,及时通报移交线索。
(二)主要目标:通过3年专项斗争,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被摧毁,涉黑涉恶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风明显好转;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深挖打掉,队伍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干部队伍更加纯洁,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工程建设、物流托运等重点领域管理更加有力,黑恶势力发展的空间被最大限度挤压;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齐抓共管和打早打小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得以铲除。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召开动员大会,公布举报方式,全面摸排线索,广泛发动宣传,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思路,深入推进打击整治行动,全面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滚动摸排行动,全面梳理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彻底摸清底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一波接一波的打击行动。深入查找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加强正面宣传,在公交站场、汽车站、火车站、出租车等公共场合采用电子屏、横幅、宣传画、发放纸质宣传资料、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踊跃举报问题线索,形成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和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攻坚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实行集中攻坚,啃硬骨头,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保护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梳理典型案件,分析黑恶势力特点,查找问题的症结,举一反三完善打防管控制度,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得以铲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总结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
巩固专项斗争的成果,提升基层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和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工作内容和分工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重点内容主要有:
(一)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局规划基建股。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县公路局,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二)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局规划基建股。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县公路局,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三)在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执法局、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港口管理局、港航管理所、神泉港务所。
(四)在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
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物流快递秩序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执法局。
(五)在火车站、客运站、码头、货运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综合运输股、港口管理局、港航管理所。
(六)影响正常轮渡秩序和渡运安全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港航管理所。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综合运输股。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牵头单位:人秘股。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执法局,县公路局,港口管理局,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各交管所。
(八)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
(九)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股。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执法局。
(十)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
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综合运输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层基础。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专门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对各部门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并落实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
(三)密切协作。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线索移交、“两法衔接”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确保运转顺畅、高效,确保打击的力度和效果。不仅本系统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还要与县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线索双向移交和反馈机制,积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的线索核查和打击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四)依法严惩。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开展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
(五)强化督导。各单位要结合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查督导,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报和专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六)加强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663-6617279;电子邮箱:27957103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