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教育组,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并贯彻落实执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pdf
惠来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