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2: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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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惠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县教育局自动化办公平台、印发文件等载体主动公开247条政府信息情况,其中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官方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197余条。其中,包括基建、招生、考试、收费、人事任免情况,全县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情况,统计数据(教育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通知公告等类别的信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内容涵盖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考试、督导评估、教师招聘招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涉及本单位的推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与县政协委员提案等的答复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对各级栏目及其子栏目进行全面梳理及检查,日常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本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到信息发布均按照实际要求进行更新,发布的信息内容文字排版规范、内容详实、数据信息准确。高度重视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网民留言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3年,县教育局收到互动留言信息98条,全部按时办结回复到位。

  (五)监督保障。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损国家利益的言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专业人员数量少、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强等问题。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结合实际,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我县教育事业稳健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创新政策解读回应形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政民互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二是争取配强配优政务公开专业或专职人员,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更加完整、全面和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惠来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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