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2024年1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一年一度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研发活动(R&D)年度统计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上级要求,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近三年计划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企业,填报年度统计的研发投入(R&D)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即:①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为此,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研读2023年度R&D活动统计填报要点(附件),严把质量关,确保填报数据有效、达标,顺利完成任务。
附件:2023年度R&D活动统计填报要点
惠来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