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政策,保障救助对象合法权益

时间:2020-01-13 11: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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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通过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程序给予审批,对死亡的及时予以终止,今年先后终止特困供养人员135人,新增加125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全县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270人,其中城镇118人,每人月供养标准1154元,农村2152人,每人月供养标准837元。今年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2231.2万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做好特困人员日常护理工作,我局按照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惠来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经评估认定,目前,全县特困人员中全护理186人(集中护理每人月护理费4230元,分散护理每人月护理费846元)、半护理287人(集中护理每人月护理费3525元,分散护理每人月护理费423元)、全自理1797人(每人月护理费29元),2019年12月发放护理补贴费共65万元。

  二是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今年来先后取消孤儿待遇60人,新增加15人。目前,全县孤儿566人,其中分散供养425人,每人月基本生活费1025元;集中供养141人,每人月基本生活费1685元,今年共发放孤儿生活费863.5万元。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03人,其中城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7人,每人月津贴标准572元;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06人,每人月津贴标准500元。今年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1162.7万元。

  为切实帮助我县孤残儿童解决实际问题,县关爱孤残儿童基金会在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安排慰问资金28.5万元,慰问全县集中居住和分散居住的570名孤残儿童,每人送上慰问金500元,以表达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关怀。

  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今年先后取消不符合条件残疾人1057人,新增加2857人。目前,全县重度残疾人14675人,每人月护理补贴220元,困难残疾人6320人,每人月生活补贴165元。今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725.2万元。

  四是落实老年人福利制度。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20215人,人月津贴15元;8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优抚对象)1946人,人月津贴80元;100岁以上人106人,人月津贴420元。今年共发放老龄津贴58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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