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惠来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惠法治办[2019]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对我局2019年度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根据《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立足民政部门工作职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法治水平,为我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文明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建立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执法工作计划。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普法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卓豪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局长主管依法行政工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局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年度普法执法工作计划,做到方案缜密、安排到位、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二)加强普法学习宣传,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一年来,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结合召开各类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干部网络学法考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办了由局聘请的法律顾问授课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同时还专门组织局11名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同志举办行政执法学习培训班。将普法教育与民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一)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为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局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执行集体决策。同时紧紧围绕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认真做好本部门重大决策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并对可公开的决策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公开。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文件管理工作,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人事综合股认真履行行文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各业务股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向区政府法制局送审和报备的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
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按时上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承接的按要求及时承接,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则严格规范了审批程序、方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业务股领导和具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度,保证一旦发生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使用规范,符合法律规定。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为保证组织机构的健全,我局根据人员岗位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始终明确局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经常性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程序申请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年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惠来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