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刘长福等17人符合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林潇浩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8日至8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1、基层就业补贴明细表
2、一次性创业资助明细表
联系单位:惠来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电 话: 0663-6683189
地 址: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