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6-17 16: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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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人社监公字〔2024〕第8-1号

惠来县策算财税有限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惠人社监改字〔2024〕第19号),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前支付拖欠员工郑某婷、陈某琴等2名员工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工资22350元,并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执法大队。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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