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通告2025年第4号

时间:2025-04-14 11:08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惠来县葵元分店1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
企业名称企业
负责人
经营地址注销原因注销时间
1粤CB6630001302028年3月29日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惠来县葵元分店陈银娃惠来县惠城镇葵和路南侧物资大楼第壹层第10号、11号铺面停止经营2025年4月8日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4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