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水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决定从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沙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维护我县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公安部门联动执法,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及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职,压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确保河道水生态环境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惠来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祖传(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清武(县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蔡惠生(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泽灏(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松(县水务局党组成员、三防办主任)
詹文涛(县水务局党组成员、人事股股长)
成员: 林佳佳(县水务局秘书股负责人)
钟国东(县水务局计财股股长)
黄耿华(县水务局建设股股长)
林贤鑫(县水务局工管理股负责人)
陈恒志(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办事员)
唐少敏(县水务水政监察队负责人)
洪美佳(县水务局水士保持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佳佳兼任主任,唐少敏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水务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打击小组。
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及局直属各单位要组建专门打击队伍,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工作重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水务部门工作实际,
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打击查处,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
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行动: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挖滥采河砂违法行为;
(二)在河道滩涂养殖中划地为界、违法占用河道等行为
滋生的流氓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
(三)水利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法涉黑犯罪线索。
五、工作措施
(一)深挖排查梳理,广辟线索来源。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及局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迅速部署开展全面、滚动、突击排查行动,调动一切力量,广辟线索来源:一是要加强日常行政管理,主动发现案件线索,迅速开展梳理研判;二是要重视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来访来信等渠道,获取热点、焦点线索和信息;三是要积极物建特情耳目,从中获取高质量、内幕性、行动性线索。各地对梳理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及时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要求做到逐个核查、逐个过关,务必一查到底、件件有结果。
(二)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清查整治。各地要积极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错时检查、突击检查、
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巡查和抽查,督促整改重点问题,建立信息档案,为侦查办案提供信息储备;特别是要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河段和重点行业联合进行彻底清查整治,依据法定职责,依法采取取缔关停、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措施,坚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最大限度用足用好法律法规。按照“守
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组织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河道堤岸、河床上的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洗)砂行为,取缔非法采(堆、洗)砂场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势稳定,河道行洪畅通,无障碍物、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保障防洪、供水、航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
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公布重大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大张旗鼓地宣扬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态度和决心,教育引导群众,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营造浓厚严打整治氛围,打一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人民战争,各地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本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目标明确、任务措施具体的工作方案于2月12日前上报惠来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报负责专项工作的领导、联络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传真电话6622030;邮箱:swj6622030@163.com)
(二)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要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和责任;认真组织摸底排查,抓住难点、焦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精准打击,并打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县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
(三)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专项工作情况,每月2日前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重大工作进展和案件情况要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