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02 15: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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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惠来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我局迅速组织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推动“深入学,带头谈,务实干”,通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党课等方式,扎实做好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培训等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贯彻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局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在全局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督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各股室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统。

  二是坚持学法普法。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法制机构统筹协调、各专业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全面、有序推动全局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各项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惠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要点落实落地,对标对表,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统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利用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精心制作统计数据及统计法律法规展板,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展板展览、微信群宣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知识的知晓度,防止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来,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本思路,认真开展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核实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纳税申报表、台账记录和原始资料,全年共抽取我县14家“四上”企业进行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抽取9家“四上”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工作,推进统计执法监管常态化。

  二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深入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报请县政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汇报,推动统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8月25日,县政府第十六届26次常务委员会专题学习贯彻了《监督意见》精神,并听取了我县统计工作情况。组织编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工作规定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进行发放,将《监督意见》精神宣传到基层。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我局党组按照全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及时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牵头组建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县政府印发;同时,制定了《惠来县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开展自查排查,通过检查“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基础。目前,已顺利完成各项自查工作,未发现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相关问题。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提高防惩统计造假意识,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年度学法考试,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积极派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和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素质。截至目前,我局2名业务骨干取得统计执法证。

  七、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对照,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检查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存在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支持配合程度不够,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运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专业化统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技术在执法中运用;定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核查,采取行业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业务骨干积极考取统计执法证书,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专业素质,促进依法统计。三是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深入、经常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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