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我局于2024年组织开展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通过专家及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共评选出惠来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分别为传统音乐、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三大类共8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二十天(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受理单位:惠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惠来县文化广场内文化综合楼
邮政编码:515200
联系人:林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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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