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惠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文件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局,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打造法治惠来、信用惠来,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办事部门及人员,使法治建设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建立、完善骨干队伍,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重点针对业务股室的业务骨干进行法律素养提升工作效率,继续实行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充分调动各股室的积极性,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制定学习活动计划,重点抓好宪法宣传,深入开展专业知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活动的主题、主要内容,对学习全面依法治县要点内容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利用广东省普法学习平台、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与考试。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专题学习和考试,成绩优秀率达99%。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
3.集中学习《民法典》。12月2日上午,按照市卫健局通知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民法典》。我局法律顾问就《民法典》与卫生健康前言、《民法典》的结构和基本内容、《民法典》与卫生健康条文等方面进行重点授课。局相关负责人就《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系统解读,授课通俗易懂、接地气,针对性强。通过这次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进一步认识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对民法典有了更为全面的理解。
4.设立站点宣传。12月3日,我局参与了由县司法局主办、县普法办主办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我局主要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集中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领域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等
5.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疫情以来,我局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多举措多形式全覆盖开展拉网式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一是我局和局直属单位及17家卫生院同时出力,迅速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走村入户宣传有关疫情的防控知识,消除群众心理恐慌;二是利用各单位LED广告屏和电视播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三是印制宣传折页、宣传画、纸质资料,落实各镇卫生院在各个体温检疫点发放、在各村张贴,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本,宣传折页2万张,张贴宣传画3000多张;四是充分利用局综合办公平台,及时推送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及政策措施,全面提升群众疫情防控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五是广大干部职工利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广泛转载各级疫情防控信息,做到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立体化、全覆盖”,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广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通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二)依法正确全面履职。明确部门职能、职责权限、权力行使依据、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注重加强全县卫生健康行业管理,重点是医院规范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组织,推动全系统和全行业依法治理、依法执业、依法服务。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法律顾问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依法办事意识,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联,使法律顾问参与本部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公开答复、疑难行政争议案件办理、重大行政执法等焦点难点问题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最大可能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切实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工作保障,确保法律顾问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严禁以一般文件形式替代规范性文件、规避虚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制度。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及时明确事项内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以细化、量化、流程化、标准化为要求,切实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和出现管理盲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四、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
(一)深化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和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执法监督。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健全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健康人员执法行为。注重加强县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执法责任,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严格遵守执法主体资格和各项制度规定,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日常监督执法检查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证可考。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提高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五、加强医务人员作风建设及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定期开展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教育,严格执行执业作风“九不准”规定。我县卫生健康系统2000多名医务人员均签署《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有效遏制医务人员收受服务对象“红包”行为。同时开展医疗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发动群众对拿药品回扣,院内开方院外买药,大检查处方等不正之风的接发举报,加大曝光和查处力度。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县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未发现收受“红包”“回扣”典型案例,但仍应防微杜渐,继续保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
(二)积极调处医疗纠纷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8起,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公立医疗机构1万元以内)、卫生健康部门行政调解和法院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争议。
1.建立和完善医患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独立开展第三方调解工作,让患方有平等、公平表达合理诉求的合法渠道。
2.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加大教育力度。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手,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二是加大管理力度。从抓制度、抓规范服务着手,强化医务人员的规范服务意识,使医务人员在与患者的接触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定期进行住院、门诊病人满意度问卷调查,聘请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组织人员明查暗访等形式,使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3.严厉打击“医闹”行为。依法取缔在医院门口设灵堂、摆花圈、烧纸钱,封堵大门、通道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医闹”围攻、谩骂医务人员的行为,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现场处理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事件共4次。
4.加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宣传力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宣传机构,投入宣传经费,确定专人负责,主动宣传卫生法规政策,宣传医学和健康常识,宣传卫生工作、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宣传卫生战线的好人好事,力争减少误解,增进了解,赢得理解。同时,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后,主动与媒体沟通,让媒体了解纠纷的真实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存在问题:法治政府相关制度,特别是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工作设想: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继续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告知承诺制”,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定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制度;强化以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三)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方面培训学习。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