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股(中心、办),各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
现将《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
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结束(3月24日),配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关于我县存在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的问题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关于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集中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第一季度以及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顺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中心、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责任管理股,由副局长黄绵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由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细化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1、火灾管理与危化品安全监管股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2、安全责任管理股牵头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3、执法监督股牵头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督促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4、安全责任管理股统筹协调县、镇两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
1、火灾管理与危化品安全监管股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执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港区外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走私、销售成品油行为,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危化品场所和经营行为。
2、安全责任管理股牵头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执法,查处非煤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执法监督股牵头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执法,查处工贸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4、执法监督股统筹协调县、镇两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执法工作。
(三)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
1、综合减灾股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大宣传,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
2、各股室要积极向综合减灾股提供安全生产宣传素材。
3、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承担社会性现场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品。
(四)安全生产大培训行动。
1、综合减灾股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
2、火灾管理与危化品安全监管股、安全责任管理股要督促监管的行业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3、执法监督股要组织开展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进企业。
4、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五)安全生产大演练行动。
1、火灾管理与危化品安全监管股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2、安全责任管理股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执法监督股指导、督促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4、资源与预案管理股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结束(3月24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镇两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立即采取行动,深入安全生产工作最前线抓好责任落实、问题查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县局各股(中心、办)和各安监所(安全办)要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务必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三)严格措施,强化保障。各负有执法职责的股室以及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期间,不能出现“零执法”和“零演练”的情况,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的企业,一律要纳入“黑名单”(有拟纳入“黑名单”的,请径与安全责任管理股联系),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县局人事综合股要全力做好车辆和司机的安排、调度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推动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县局将适时对各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请县局各股(中心、办)和各镇(区、场)安监所(安全办)分别于1月20日、2月20日、3月20日报送《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统计表》,并于3月20日将工作总结报送安全责任管理股(联系人:黄健燕,电话:6610833,传真:6690383)。
附件: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20年 月 日
审核人: 填表人:
注:所填数据为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