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中心、办),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有关企业:
现将《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近期省、市、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全县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保障
为扎实开展本次专项整治,特成立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张玉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中心、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火灾管理与危化品安全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为全县加油站企业。整治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企业。
四、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
(二)执法检查。采用现场检查方式,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作业环节等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深入企业查阅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场以及安全管理状况,进一步摸清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排查出突出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五、职责分工
(一)县应急管理局:统筹、督导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掌握专项整治行动进度;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二)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结合本方案和辖区实际,组织辖区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抽调骨干执法人员参加检查组,按照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组提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跟进处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责令企业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好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组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指定一名专项整治责任人(必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名企业联系人。
六、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0年1月15日前)
1.县应急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2.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要按照县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实施方案须于1月15日前报送县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1月16日至2月29日)
1.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广泛发动、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2.县应急管理局、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要精心组织,认真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期完成。
3.要在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改正或立案处罚,全力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并同时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
要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隐患整治按时完成,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和消除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安排熟悉危险化学品业务执法骨干力量参与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于1月15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手段,对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并将宣传报道情况上报县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要求,对企业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四)按时上报,及时总结。要在每天下午3时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见附件);要分阶段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别于1月16日、3月2日前上报第一、二阶段工作情况,并于4月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县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每日工作情况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