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

时间:2020-01-24 13: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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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安监所(安全办),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揭应急函〔2020〕12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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