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09:38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各镇(区、场):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揭医保〔2020〕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惠来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0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