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的通知

时间:2022-01-05 18: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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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场),县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的通知》(揭医保〔2021〕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惠来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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