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现将《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揭医保〔2023〕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惠来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