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揭医保〔2024〕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