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相关精神,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直相关单位,指导各镇(场)开展普查、征集建筑物所有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意见,经专家论证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惠来县东港镇长青村长青古寨进士第、部爷旧居、博士第等36栋为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3日。
历史建筑,是指经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佘卫民
联系电话:0663-6681330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