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小区燃气管道、瓶组站等燃气工程建设及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9-18 10: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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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建筑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区燃气管道、瓶组站等燃气工程的建设及管理,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

二、燃气工程要严格执行《建筑法》规定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并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

三、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四、燃气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应当依法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五、燃气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

六、燃气工程的投入使用须严格执行《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七、任何供气单位不得向未经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瓶组使用单位供气,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各镇(场)人民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小区燃气管道、瓶组站等燃气工程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惠来县建设局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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