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来县机构改革方案》《县级和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精神,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通知如下:
将县自然资源局属下事业单位县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县苗圃场)调整由县林业局管理。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