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地块的公告

时间:2025-04-07 16: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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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回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地块的公告

  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我镇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惠来县靖海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位于绿洲场原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地块依法实施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收回地块为原靖海镇塑料五金厂所使用土地,土地面积约2387平方米,土地所有权归惠来县靖海镇人民政府所有,我镇将依法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鉴于原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停产失管多年,为妥善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凡与原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存在债务债权关系的单位及个人,请尽快自行与原靖海镇塑料五金厂或相关单位/个人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如有与本次拟收回土地存在债务债权关系的单位及个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前往靖海镇人民政府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本次申报登记仅作登记处理,不视为我镇对相关债权债务的确认,所涉债权债务的认定及处理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经法定程序确认的结果为准;逾期未申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我镇将不再受理登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对于本次拟收回土地内存放的物品及地上附着物等,请原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在公告期内自行组织清理,若逾期未清理,我镇将视为其自愿放弃地块内所存放的物品及地上附着物等及相关权益,届时我镇将按照无主物进行统一清理和处置。

  在土地收回工作推进过程中,如相关方对本次土地收回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自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内向靖海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并阐明理由,我镇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予以核实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土地收回工作的正常进行,否则,我镇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惠来县靖海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关于收回靖海镇塑料五金厂地块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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