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以及《2019年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坚强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做到责任、措施、管控、处置、监督工作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林区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12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各部门、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专门会议,亲自动员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主人翁”精神,主动作为,将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基础设施、工作经费、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七到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宣传、林业部门要依法依规结合实际出台并公布划定森林防火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通告,要发布禁火命令,严格管理各类林区用火行为。
2、落实专职护林员和镇、村干部加强对林区坟墓、寺庙以及其他祭祀祭拜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野外用火行为,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落实村(居)委会对属地林区坟墓进行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
4、从3月29日开始至4月8日,以村为单位,严防死守,每天落实专人在各个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统一编号、规范标志),加强对进山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负责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坚决杜绝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等进入森林防火区。
5、镇应急办、公安派出所、镇专职消防队、镇专职护林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充分发挥靖海有线电视、广播、横幅、宣传栏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各村(居)要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设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主要进山路口要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林区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3、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告知书等形式,大力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教育和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四)认真抓好应急处置工作
1、镇林业、安监、各村(居)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办法,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
2、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发生山火时,属地村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调动队伍扑救山火,并及时向镇报告情况;山火持续燃烧2小时未扑灭,镇领导要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调动专业队伍支援扑救;山火持续燃烧3小时未扑灭,镇政府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根据火场态势、紧急程度、区域敏感度等,调派力量进行增援,并及时向县报告情况。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要加强火情信息报送,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
5、清明节期间,应急办、林业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确保村(居)有一名负责人在岗带班。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下午3时前必须向镇报送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前)。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
(四)分析总结阶段(4月12日前)。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村(居)要讲政治、顾大局,做到清明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措施不弱,全力做好全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空档缺位和衔接疏漏等现象。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应急办要根据火险情况和火源特点,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要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