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隆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时间:2019-03-23 10: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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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隆江镇清明节期

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有关单位:

2018年隆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业经镇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隆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8323

送:党委委员、人大正副主席、副镇长、综治办副主任、正副主任科员

隆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 80份)

2018年隆江镇清明节期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成立指挥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防控工作,成立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临时指挥部:

总指郑永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镇委书记)

副总指挥:蔡和立(镇委副书记、镇长)

林祥军(镇委统战委员)

    员:郑炳树(镇林业站站长)

黄喜春(镇林业站)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治保主任

各村专职护林员

临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郑炳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郑炳树(电话:13729425158,短号:68187)。

二、检查组安排

在清明节期间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临时指挥部设置五个检查点。

执勤人员42—48上午7时至下午5时到指定地点执勤,按分工地点准时到位。清明前一天到林业站领取执勤红袖圈,执勤结束后将执勤红袖圈交回林业站。一旦发生山火由属地执勤工作人员、挂片工作组发动群众一起参加扑救。没有安排执勤的其他同志在政府待命。

第一个检查点:鹅豆村路口(镇11人)

    挥:林清南

执勤人员:张木荣、唐振远、张木星、派出所干警2人,鹅豆村干部4人。

属地林区巡查队:蔡河通、许浩瀚、郑木盛、方定群

鹅豆村、宫山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属地林区监督:方福青、杨文水、蔡朝得

    山家村、海埕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第二个检查点:凤光路口(镇22人)

    挥:郑石溪、吴兆川

执勤人员:郑毓新、唐炳树、郑启彪、吴金从、黄雪鹏、派出所干警2人,凤光村干部4

属地林区巡查队:严武全、朱启昱、叶喜盛、朱桢颍、钟武汉

凤红村、东门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属地林区巡查队:钟汉平、陈永强、曾令文

    前埔村、井美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属地林区巡查队:黄莲萍、方汉彪、方喜顺、叶海森、吴俊松

    岗前村、西塘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属地林区巡查队:唐木兴、蔡天元、刘海生、杨国铨

    见龙村、吉清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后吉村、桥埔村、凤光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第三个检查点:象湖(城尾岭)路口(镇13人)

    挥:詹鸿飞、林秋松

执勤人员:严楚淮、罗伟迪、钟汉城、詹瑞金、林毅辉、郑玉平、

派出所干警2人,象湖村干部4

属地林区巡查队:陈金松、林少锋、严秋伟、柳奕帆、张钦坤

北洋村、北溪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隆江村、蛟边村、象湖村、史岭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第四个检查点:尾寮(邦山、头寮)路口(镇11人)

    挥:刘泽儒、黄木祥

执勤人员:陈德位、蔡坚忠、林清合,尾寮、头寮村干部各2

属地林区巡查队:黄志华、林炼、黄楚松、朱秋程、黄娘金

邦山村、尾寮村、头寮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第五个检查点:石榴塘路口、公墓(镇18人)

    挥:朱泰木、林木合

执勤人员:郑启明、杨文武、唐武新、黄俊涛、唐江涛、张镇城

方文鹏、林廷贵、肖楚生、朱木钦、林喜昌

属地林区巡查队:陈锡潘、杨荣兴、吴少辉、林金弟、周钟权

              峰霞村、赤坭山村全体干部并分别抽调10名人员。

机动巡逻队(镇6人)

    挥:朱胜利、林祥军、郑炳树

执勤人员:黄喜春、陈浩坚、唐俊生

三、巡查工作职责

1、各村专职护林员应到所属林地巡查。

2、各村抽调10名人员进入属地林区巡查(各村抽调人员花名册应于41日前上报镇林业站备案)。

3、各村在清明节前一日应做好宣传公示,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联。

4、清明节期间,镇、村(社区)落实好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四、应急处置原则

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如下原则处置:

1、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伍进行扑救,镇林业部门和挂片村工作组要亲临火场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同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持续燃烧时间超过4小时没有扑灭明火的,县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领导要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调动县专业扑火队伍参加灭火行动。同时,根据火场发展态势,组织其他乡镇(街道)的扑火队伍支援。

3、持续燃烧时间超过8小时没有扑灭明火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督导组赶赴火场,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调动所属辖县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支援扑火。同时,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调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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