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詹镇仙美村新农村建设雨污分流工程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12-11 12: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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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詹镇仙美村新农村建设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经惠来县政府会议审核通过,根据揭阳市委[2018]21号会议纪要和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惠委办〔201841号)精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摇珠招标,欢迎有意者前来报名参加。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主要对该村雨水污水进行分流,铺设雨水管和排污管等(详见图纸、预算);

2.2、建设造价: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为172.64元,摇珠中标后,以惠来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价降低不少于10%的价格作为工程造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2.3、工程建设地点:前詹镇仙美村;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建设工期为 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6、建设资金来源:新农村建设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及各级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惠来县农村雨污分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意见》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惠来县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东片区企业,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方式:本项目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承建方。

5、摇珠时间:20181215日上午 10

6、摇珠地点:前詹镇政府。

7、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限3天,即20181211日至1213日,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121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自行到前詹镇人民政府农办阅看工程图纸、预算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超过期限不再受理,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7.1企业介绍信原件;

7.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7.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

7.6承建方在合同签订时必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前詹镇仙美村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8、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前詹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9、联系方式

  人:    惠来县前詹镇人民政府        

    址:      惠来县前詹镇                  

  人:  林锡河、洪俊佳、施国全                        

 系电话: 135422123281359291832513760591263                


前詹镇人民政府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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