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溪西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溪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溪西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全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溪西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镇、村(社区)职责
镇政府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对应急保障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整体调度,负责组织扑火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扑救,负责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完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贯彻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宣传、值班、巡逻扑救、后勤供给和请示汇报等工作,服从镇政府的统一调度,加强相邻区域之间的团结协作。
二、组织指挥
当发生火灾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在尽全力扑救的同时,迅速通知就地就近群众,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通信渠道向村组报告,村(社区)“两委”干部应当及时组织扑灭专业队和群众在第一时间组织扑灭并及时汇报。镇政府接到山林火灾的报告后,首先查明情况(火灾的地点、范围、当地植被及天气情况、救火能力、过火山场,可能造成的威胁),其次迅速组织动员镇扑火队伍和当地群众前往扑灭,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一)指挥部开设在镇林业站,(联系人:詹文桂,或值班室电话:0663-6395879),值班人员或值班领导负责第一时间的情况处置。
(二)接收失火现场人员情况上报,总指挥长下达指示,并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信息。召集本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到位,并按分工做好相关资料、器材、装备的准备。
(三)党政办:收集护林防火有关信息及报送工作,及时通知指挥部成员、全体镇干部及相关人员。
(四)武装部长:组织调集民兵,输送救火物资,进行沿路扑火标识牌指引等。如要出动需在半小时内集结完毕出发,调遣民兵应急排,同时向其它村(社区)民应急分队下达预先号令。
(五)林业站:落实救火器材储存,协助武装部,分析火势,拟制扑救方案,接受指挥部指挥、及时通报情况,收集情况。
(六)综治办、派出所:维护现场的社会稳定及灾后群众的稳定工作。
(七)镇卫生院:组织医疗小分队,及时救治扑救伤员。
(八)林业站、派出所:做好灾后的核查工作,调查失火原因及处理工作。
三、兵力使用
(一)发生火情,及时向镇政府汇报。由村(社区)负责组织扑灭为主。在当地组织20名以上干部群众扑灭,仍无法控制火灾的情况下,及时向邻村(社区)请求支援。
(二)当地发生火灾,镇政府应组织全力扑灭,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当地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动员全镇民兵及群众组织扑灭,并做好增援队伍的协调指挥工作。
四、与有关单位的协同
当有当地群众、民兵及有关单位共同投入火场扑灭时,指挥部与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协调,分析火情,合理布局,明确分工,与有关单位共同形成合力,以最科学、最优化的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山火。
五、各项保障
(一)通信保障
1.固定电话:0663-6395879
2.联系人:唐炎城(副镇长)
詹文桂(林业站长)
3.临时确定专人徒步送信
(二)车辆保障
指挥车由镇政府车辆担任。运兵车由镇防火办在市场上租用。
(三)救火工具
火把、沙铲、手电、灭火器,由林业站储备或各村提供。
(四)生活保障
干粮、水等,由党政办保障。
(五)经费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民兵、值班员担任勤务,应当爱惜民力,严格控制,民兵、值班员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森林防火应急队的误工补贴,伙食开支、租车费等由镇防火指挥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