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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40070359782/2023-00093 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0-12
名称: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文号: 惠府办函〔2023〕260号 发布日期: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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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

惠府办函〔2023〕260号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服务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揭阳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基础和抓手,推动县城区、镇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到2025年,统筹城乡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均等化水平提高。建成1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县域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特色优质高中,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创建一批融合教育示范校,融合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县域教育整体质量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县域中小学校扩优提质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聚焦公办学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基础教育改革、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惠来教育高质量发展。

        2.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聚焦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麻雀学校分流撤并工作。每个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大校额。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全县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实现多媒体教室通网率100%;建设3所市级信息化中心学校,培育4个信息化融合创新培育推广项目,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项目,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学习,提升乡村学校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可及性,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提质工程,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4.深化城乡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县域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县教育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师资队伍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提出辖区内各学校编制和岗位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

       5.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实施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定期对乡村校(园)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不胜任的校(园)长,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养提拔力度。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原则上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应优先进行交流轮岗。

       6.大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能力。贯彻落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百校联百县”对口帮扶培养计划。完善分级分类培养培训制度,培训名额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大力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培养一批乡镇中小学兼职教研员。

       7.优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政策,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从城乡、农村等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8.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深入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工作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稳步增长。有序开展县域教师岗位竞聘,及时兑现竞聘上岗的教师工资待遇。推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班主任待遇保障。关心关注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住宿需求。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途径。推动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和心理健康干预制度。

        9.建立健全奖教奖学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教师节表彰一批教育教学先进集体、个人和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家和乡贤捐资助学,倡议各镇(场)、村成立教育促进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三)实施教育改革提质工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10.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制定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落实“一校一案”,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制定普通高中帮扶工作计划,推动惠来一中、实验中学、惠来二中三所优质高中分别至少帮扶1所薄弱高中。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创建“双新”省级示范校。健全教师补充、培养机制,探索实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高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11.着力办好“三所学校”。建好办好“三所学校”,充分发挥“三所学校”在乡镇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落实“一校(园)一案”,加大力度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三所学校”,全面改善学校生活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强化“三所学校”人员保障,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配齐配强“三所学校”校(园)长、学科教师队伍。

        12.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推动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加强乡镇学校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完善,通过跨校兼课、走教、支教、轮岗等方式,教师在学区内学校流动顺畅。到2027年,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无障碍,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

       13.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以质量好、指导能力强的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校,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到2025年,建成至少1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到2027年,建成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城乡共同体功能形态完善,内部资源调配无障碍,运行管理优质高效,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14.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制定未来五年教育集团发展规划,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优质特色教育集团。通过实施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15.关爱特殊群体。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民政和教育部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定期比对,及时标注学籍系统相关儿童信息。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精准个性化帮扶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推动每个镇建成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推动普通教育学校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制定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为随班就读学生适应课堂教学提供适宜的学习资源和训练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应助尽助。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

        16.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全面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打造3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以点带面构建“一校一特色、多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格局。着力实施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工程,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消除 C、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前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为乡村孩子创造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

       17.推进依法治校。加快依法治校工作步伐,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促使学校制度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决策管理更加民主、师生权益更有保障,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教育,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提高学校育人水平。

       18.创新教研机制。创设“学科教研员—学科教研基地—辐射学校”三级互动式学科教研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辐射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举办名师工作室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名师工作室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加强名师工作室考核,每个年度考核一次,促使名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协同共促、辐射展示作用,带动区域内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育人能力的提升。启动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谋划建设一批县级“三名”工作室,继续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梯级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加强教科研成果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将实际问题转化为项目研究,继续做好省级、市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和研究管理,有针对性地设立一批县级教育科研课题项目。开展“百佳教学成果”的评选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测试,做好过程性监测和评价,服务教学诊断,引导课堂教学改革。

       19.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强化校园文化特色校本课程建设,增强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探索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强化学习方式变革。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程,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20.全力推动我县中职教育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文件要求,高起点谋划我县中职教育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聚焦服务乡村振兴,锚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我县绿色石化、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支柱、新兴产业,扎实推进我县中职教育发展,力争到2027年底前建成1所集中职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启蒙、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办中职学校,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21.探索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产业园区,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对接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中职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中职学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中职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教育高质量发展专班,负责“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的统筹领导,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将有关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实施路径,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镇开展试点建设,配套资金、配强师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积累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

       (三)强化督导评价。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上级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县将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督查通报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工作实际情况的督导评估。

       (四)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附件: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重点任务

附件

惠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重点任务

序号

项目名称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1

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

全面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聚焦公办学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基础教育改革、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惠来教育高质量发展。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优化工程

聚焦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麻雀学校分流撤并工作。每个镇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大校额。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持续优化全县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实现多媒体教室通网率100%;建设3所市级信息化中心学校,培育4个信息化融合创新培育推广项目,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项目,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学习,提升乡村学校对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可及性,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化城乡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乡镇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建设,通过跨校兼课、走教、支教、轮岗等方式,推动教师在学区内学校之间流动顺畅。到2027年,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无障碍,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乡村校(园)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不胜任的校(园)长,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养提拔力度。实行校长教师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到2027年,力争县域内45岁以下乡村校长达到50%以上。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乡村教师系列培训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园)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园)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对全科教师、音体美劳心理等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组织富余学科教师参加全科教师培训计划。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原则上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跟岗学习至少1年。大力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教研员5年内至少到乡村学校指导30次以上。县教研室每学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2次以上,每学期安排乡村教师上公开课或汇报课。小规模学校教师每学年参加区域集体教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活动总量的80%。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100%;乡村学校教研全覆盖,教学质量与城内学校的差距逐年缩小;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教学能力明显提高,数字教育教学实现规模化、常态化应用。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优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

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银龄讲学计划”等政策,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配备。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工作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稳步增长。有序开展县域教师岗位竞聘,及时兑现竞聘上岗的教师工资待遇。推进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按绩效工资总额的30%拨付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班主任倾斜。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途径。推动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和心理健康干预制度。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建立健全奖教奖学激励机制

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在教师节表彰一批教育教学先进集体、个人和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家和乡贤捐资助学,倡议各镇、村成立教育促进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程

制定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落实“一校一案”,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制定普通高中帮扶工作计划,推动惠来一中、实验中学、惠来二中三所优质高中分别至少帮扶1所薄弱高中。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创建 “双新”省级示范校。健全教师补充、培养机制,探索实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高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依托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帮扶方在高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教师学历提升、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升高中办学水平。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实施“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

建好办好“三所学校”,充分发挥“三所学校”在乡镇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落实“一校(园)一案”,加大力度办好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三所学校”,全面改善学校生活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推动将名校(园)长配备到“三所学校”,加大“三所学校”学科骨干教师、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配备力度,通过跨校评聘、设立校(园)特设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三所学校”交流任教。通过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三名”工作室、专题教研等方式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教师培育、培养、培训。到2024年,“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专任教师足额配备,教师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待遇有效落实。到2027年,“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15%;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较高,安全管理规范优质;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户籍儿童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区内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三所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实施乡镇学校管理模式优化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推动各地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同乡镇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学区。加强乡镇学校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完善,通过跨校兼课、走教、支教、轮岗等方式,教师在学区内学校流动顺畅。到2027年,乡镇学校管理模式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无障碍,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城乡教育共同体创建工程

以质量好、指导能力强的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校,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村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到2025年,建成至少1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到2027年,建成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城乡共同体功能形态完善,内部资源调配无障碍,运行管理优质高效,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

制定未来五年教育集团发展规划,至少建设1个市级以上优质特色教育集团。通过实施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

15

实施特殊群体关爱教育工程

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民政和教育部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定期比对,及时标注学籍系统相关儿童信息。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精准个性化帮扶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推动每个乡镇建成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推动普通教育学校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制定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为随班就读学生适应课堂教学提供适宜的学习资源和训练项目。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应助尽助。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实施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工程

全面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打造3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以点带面构建“一校一特色、多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格局。着力实施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工程,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消除 C、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前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为乡村孩子创造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团县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全力推进依法治校

加快依法治校工作步伐,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促使学校制度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决策管理更加民主、师生权益更有保障,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教育,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提高学校育人水平。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实施教研机制创新工程

创设“学科教研员—学科教研基地—辐射学校”三级互动式学科教研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辐射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举办名师工作室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名师工作室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加强名师工作室考核,每个年度考核一次,促使名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协同共促、辐射展示作用,带动区域内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育人能力的提升。启动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谋划建设一批县级“三名”工作室,继续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梯级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加强教科研成果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将实际问题转化为项目研究,继续做好省级、市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和研究管理,有针对性地设立一批县级教育科研课题项目。开展“百佳教学成果”的评选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测试,做好过程性监测和评价,服务教学诊断,引导课堂教学改革。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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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强化校园文化特色校本课程建设,增强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探索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强化学习方式变革。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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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动我县中职教育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文件要求,高起点谋划我县中职教育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聚焦服务乡村振兴,锚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我县绿色石化、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支柱、新兴产业,扎实推进我县中职教育发展,力争到2027年底前建成1所集中职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启蒙、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办中职学校,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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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职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依托产业园区,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对接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中职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中职学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中职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

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场)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