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办函〔2024〕250号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来县“房地
一体”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督查会议精神,根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市自然资通〔2024〕16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部署,业务部门抓落实,镇(场)、村委会干部全员参与,技术单位具体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惠来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肖辉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震坤 县委常委
副 组 长:邓荣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焕松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林锦虹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方汉源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洪楚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灵国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方浩华(惠城镇镇长)
林坚铃(靖海镇镇长)
韩晓彬(隆江镇镇长)
钟国涛(葵潭镇副镇长)
林庆林(神泉镇镇长)
蔡健宇(仙庵镇镇长)
李颖斌(前詹镇镇长)
林俊松(周田镇镇长)
郑清武(华湖镇镇长)
林根长(东陇镇镇长)
林贞明(溪西镇镇长)
林坤镇(岐石镇镇长)
李壮明(鳌江镇镇长)
方 健(东港镇镇长)
唐水荣(侨园镇镇长)
钟良清(东埔农场场长)
郑金平(葵潭农场总经理)
方武馨(青坑林场场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林焕松兼任主任,张灵国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专班不列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如因工作变动或调整,由其继任者接替。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一)县自然资源局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并对各镇(场)申报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资料进行审核。
(二)各镇(场)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镇(场)、村专人负责对接联系,负责对各村申报宅基地登记发证资料的审查,督促各村干部组织村民对宅基地权属调查资料的确认签章,并积极配合技术队伍做好申请资料的收集。
(三)县直各有关单位依职能做好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