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曾
留言日期:
2024-10-24
主题:
惠来县关于党员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条例具体是什么
内容:
个人需要了解惠来县关于党员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条例,方便与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有效沟通(之前多次沟通但以失败告终)如果无法提供关于制度和条例的文件,那可否回答我一个问题,个人是否有权带着个人身份证前去要求复印个人的部分党员材料以用于就业单位对我党员身份的核实,如果无此权利,请问依据的是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或规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24
答复时间:
2024-10-28
答复单位: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县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毕业后存放在惠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为严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纪律,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可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等政审(考察)服务,查询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询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查阅申请表办理,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人事档案。网民可与就业单位联系出具以上相关的手续,如需要可提供电话由工作人员与就业单位沟通协助市民业务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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