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告

  通 告

  为打造优质便利的办事环境,方便群众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下放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权限,委托各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实施所属辖区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注册登记权限下放的事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二、各地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注册登记辖区范围:惠城所负责惠城镇、华湖镇、东陇镇,隆江所负责隆江镇、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溪西镇、东埔农场,葵潭所负责葵潭镇、侨园镇、青坑林场,神泉所负责神泉镇、前詹镇,靖海所负责靖海镇,仙庵所负责仙庵镇,周田所负责周田镇,岐石所负责岐石镇,鳌江所负责鳌江镇、葵潭农场,东港所负责东港镇。

  三、注册登记权限下放的时间:自2022年1月29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惠来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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