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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6380/2016-00009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鳌江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3-30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鳌办〔2016〕6号 发布日期: 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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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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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今年清明节将至,群众上山扫墓人流多且高度集中,又值春耕生产繁忙时节,各种祭祀性用火和生产性用火明显增多,野外火源将随之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惠委办〔20163号)及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森防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山头,到户,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确保责任、措施、经费、队伍“四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成员及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镇宣传、林业、安监等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教育要百分之百覆盖,上岗执勤要百分之百到位,保障措施要百分之百可靠,防火责任百分之百落实,火灾隐患要百分之百消除”。

二、加强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鳌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标语、横幅、树立警示牌、开设森林防火专栏、给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出动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火防灾,全民参与”的意识,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家喻户晓。

三、预防为主,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切实采取强硬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从严管制各类野外随意用火,坚决消除一切火灾源头。一要增加护林力量,加大巡查密度。要组织巡护组,严密监控山坟较为集中的山头地段,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严防死守。二要加强炼山作业和农事用火管理。清明节期间,全镇禁止一切炼山作业,凡发现违法炼山者,要追究各村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当事人要作纵火论处。三要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各村要在林区显眼处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组织力量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布点,对进山人员实行监督管理,坚决制止携带香烛、纸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山祭祀,对不听劝告的,一律予以没收销毁。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处置违规用火。镇成立清明防火队,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镇安监所、派出所、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全镇商店、仓库的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清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各村要组织清明防火队伍,及时处置一切违规用火,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以人为本,坚持科学扑救

一要加强值班。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防火的特殊时期,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根据上级通知精神,镇委、镇政府决定从44413,镇、村一律不准放假。各挂村领导和村主要领导要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政令畅通。镇森林防火部门要增加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和“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及时核查、反馈林火卫星热点信息,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凡值班漏班、逃岗或迟报、瞒报火情,致使贻误战机,造成森林火灾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二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做好森林防火检查的应急准备。镇森防部门和各村要组织落实好经费,对森林扑火工具进行检修和配置,确保防火工具性能良好和储备充足。各村森林防火队伍、护林员要全面执勤上岗,严阵待命,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快速出击,做到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在组织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高度重视安全扑救山火工作,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不适宜参加扑火的人员参加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依法治火,严查森林火警火灾案件

镇清明防火队要深入各地林区进行巡逻,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森林公安分局,做好森林火警火灾案件的侦查工作,发现一宗,立案查处一宗,凡刁难办案人员办案或包庇肇事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山火肇事者要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以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